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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新区党工委,各镇乡(民族乡)党委,各街道党工委,区级有关部门党(工)委:
今年以来,各党(工)委切实加大工作力度,采取有效措施,全力推进“两新”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,全区“两新”组织党组织纷纷响应,积极行动,努力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经研究,拟于年底对区级示范点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区级示范点必须坚持标准、讲究质量。申报单位党建工作氛围比较浓厚、特色比较鲜明、效果比较显著,在区内本行业党建工作处于一流水平。主要看三个方面:一看创建单位是否达到领导班子好、党员队伍好、工作机制好、发展业绩好、群众反映好的“五个好”标准。二看创建单位的行业属性、生产经营规模以及在所在地或行业领域的社会影响力等情况。三看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是否有创新动作。创建单位在按照“五个好”的目标要求全面发展、整体推进的基础上,是否根据自身特点,在组织形式、工作机制、活动载体等方面重点突破、创造创新、具有特色。
二、申报程序和内容
(一)申报程序:示范点创建单位党组织向所在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、区级有关部门党委申报。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、区级有关部门党委根据申报的情况,认真检查,严格把关,提出推荐意见,书面报送区委“两新”工委提请检查验收。
(二)申报内容:一是创建单位党组织的自查报告(2000字内);二是《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区级示范点验收申报表》(附后)。
(三)申报时间: 11月1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区委“两新”工委。申报联系电话:58520660;电子邮件:wzlxgw@163.com;联系人:陈振飞、谭婷。
三、以申报验收工作为契机深化示范点创建活动
1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。各地各相关部门党(工)委要高度重视区级示范点的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,精心组织,认真实施。要以申报区级示范点为契机,认真组织本辖区、本行业和乡镇级示范点的检查、验收和命名表彰活动。
2、注意推广先进典型。要广泛宣传示范点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积极组织到市级、区级示范点现场参观考察学习,实现示范辐射效应,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,切实增加创建工作的内动力和外助力。要以先进典型为“标杆”,组织其他“两新”组织认真搞好对照检查,查找差距,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提高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,真正形成比、学、赶、超的浓厚氛围。要不断总结经验,探索创建规律和党建工作基本规律,不断提高示范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带动能力。
3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要通过示范点的申报验收和命名表彰活动,进一步激发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的热情,使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能够得到人、财、物以及活动时间的保障。要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,不断丰富党内活动的内容,搭建创建活动的有效平台,充分激发广大党务工作者、党员参与服务和推动党建工作的内动力。对验收合格被命名表彰的市级、区级、乡镇级示范点,要根据条件对党组织、党务工作者进行奖励鼓励。要为员工提供生活、工作、思想上的帮助,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关注党建、献计献策助推“两新”组织发展的积极性。
附件: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区级示范点验收表
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
2008年10月30日
附件:
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区级示范点验收申报表
申报单位党组织(盖章): 申报时间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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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情况 |
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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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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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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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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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织负责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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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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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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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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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织情况 |
总支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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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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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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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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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党组织
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区委“两新”
工委意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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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单位性质:新经济组织分为私有经济控制企业、外商经济控制企业、港澳台商控制企业和其他;新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、中介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。2、获奖情况:指2005年以来“两新”组织及其党组织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。 |